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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二年黃運生立限約銀字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光緒二年黃運生立限約銀字

黃運生

立契人:黃運生, 陳仁春號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光緒弍年丙子歲柒月

長:41 x 寬:35 (cm)

立限約銀字人黃運生今因上年交關所人陳仁春號數項母利佛銀計共弍佰柒拾元正當日面算將此數項甘愿面折實銀壹佰四拾大元正其銀再約定面限拾壹年為滿將此山租面對現佃交于收納抵利每年應收去佛銀拾壹元正限至冬承收登其年限拾壹年為限限滿之日將限字交還黃運生支收生欲偹出母銀壹佰肆拾大元正交還于陳仁春號滿限之日如無將限約字所行甘愿將此橫峰山場自己一帶埔租交于陳仁春號起耕出贌收租抵利生不敢阻當此兩甘愿兩不得相刁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限約字一帋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年限拾壹年十丑年起至丁亥年冬止限滿之日兩相交還不得杭頑立批 再批明弟五行改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262

本物件為光緒2年(1876)黃運生立限約銀字,立契時間為光緒2年(1876)7月。地點不詳,立契人為黃運生,內容:「黃運生今因上年交關所人陳仁春號數項母利佛銀計共270元正,當日面算將此數項甘愿面折實銀140大元正。其銀再約定面限10年為滿,將此山租面對現佃交于收納抵利,每年應收去佛銀10元正,限至冬承收登。其年限10年為限,限滿之日將限字交還黃運生支收,生欲偹出母銀140大元正交還于陳仁春號,滿限之日如無將限約字所行,甘愿將此橫峰山場自己一帶埔租,交于陳仁春號起耕出贌收租抵利」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